盧森堡申根簽證辦理須知(2)
盧森堡申根簽證辦理須知(2)
盧森堡駐華使館信息
1.盧森堡在中國的使館:北京大使館
2.中國地區的簽證申請須到北京大使館辦理。
北京大使館的地址:中國北京市東城區內務部街21號 郵編:100600
電話:010-65135937
3.簽證時間:三周
4.使館的接待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申根簽證所需的辦理材料與要點
1、護照 :2寸照片2張 ,護照必須提供所有簽證記錄的復印件。
2、簽證申請表:去對方領事館網站上下載
3、往返機票訂票單:只要可以購買國際機票的售票處或者機票代理,都可以出具
4、簽證保險一份:保險金額為三萬歐元或三十萬人民幣以上,需覆蓋旅行全程的。可找找保險公司或者網上購買。
5、 出國證明:由工作單位出具的包括申請者姓名、職務、工資, 在國外旅游時間的證明。 并注明工作單位名稱、地址、負責人電話,加蓋公章和出具證明負責人姓名、職務及簽字,英文翻譯件。
6、在申根國家居住和接待證明:有的國家可以接受網站訂房證明,有的國家只接受酒店傳真件證明,可以先在網站上查清楚。
7、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有內容都需要翻譯。
8、個人經濟擔保:工資、無凍結的存款證明,或房產證,或車輛購買等。需要原件和翻譯件。
9、身份證:需要原件及翻譯件。
10、以上所有資料均需要1份原件,1份復印件。均要A4紙張,并按照以上順序整理遞交。
持申根簽證旅游須注意事項
原則上說,頒發某申根簽證的國家應該是該簽證持有者的主要目的地國家,或者是該簽證持有者進入歐洲的第一個申根國家,而后才可持該申根簽證進入其他申根國家。對于廣大持申根簽證出境旅游的游客,應該重點注意以下幾點:
1、申請簽證時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和真實的入境、過境事由;
2、仔細看清所辦理的申根簽證的類別,申根簽證一般分為入境和過境兩種;
3、原則上說,頒發某申根簽證的國家應該是該簽證持有者的主要目的地國家,或者是該簽證持有者進入的第一個申根國家;
4、申根簽證的停留時間為其簽證有效期內單次或多次累計可以停留的天數,而且逗留的天數總和在第一次入境后半年內不能超過3個月。同時,根據申根國家簽證規定,申根簽證有效期既指入境有效期也指停留有效期,即入境和停留均需在簽證有效期內,停留期不能超出有效期,否則就視為逾期居留。而一旦有逾期居留的記錄也可能為旅客再次前往該國帶來一定的影響。因此,簽證持有人必須在簽證有效期截止前出境;
5、出境前檢查本人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證件有效期必須長于簽證的有效期;
6、對于需停留超過90天的逗留,申請者應根據有關法律及其逗留目的申請相應的國別簽證。
申根國家不一定都可以辦理個人旅游簽證,可以辦理個人旅游簽證的國家有:法國、意大利、西班牙、德國、希臘、匈牙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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